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昊森环保有限公司日处理400吨草木灰等一般固废处理及年产1.3亿块环保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蚌埠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4079
地址:****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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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昊森环保有限公司日处理400吨草木灰等一般固废处理及年产1.3亿块环保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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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大新镇蒋集村南10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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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昊森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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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蚌埠安鑫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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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1栋环保砖加工生产车间、1栋污泥干化车间、1栋原料仓库、1栋污泥库等,项目建成后,可日处理300吨污泥以及100吨草木灰,年产烧结砖1.3亿块以及环保砖1.3亿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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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在制砖原料加工和砖坯制备生产粉尘,原料卸料、存放及运输产生的扬尘、隧道窑焙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泥碳化废气、水泥筒仓呼吸废气、装卸及堆棚粉尘废气及污泥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食堂油烟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和布袋除尘设施处理,由排气筒排放。隧道窑焙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泥碳化废气经“SNCR脱硝+石灰石膏脱硫+湿法静电除尘+活性炭粉末喷射+布袋除尘”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水污染源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污泥干化冷凝水、车辆冲废水、污泥渗滤液、烟气净化废水,其中干化系统供热用水循环使用,仅需补充用水;制砖生产用水经焙烧后水分大部分蒸发损耗、极少量进入产品;砖坯养护用水全部挥发损耗;污泥渗滤液以及污泥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排至干化设备内干化处理;干化冷凝废水排入蓄水池,全部作为烧结砖制砖生产用水综合回用;其他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烧结砖;烟气净化处理废水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环保砖制砖工序;道路、厂区除尘洒水全部损耗,蒸发进入空气中;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消毒设施处理,作为厂区绿化用水。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其噪声级为80~90dB(A)之间。建设方拟采取安装隔音窗、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砖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干化除湿机内收尘、废滤袋,点火炉渣、隧道窑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固废、废包装袋、废铁、废树脂、沉淀池沉渣。各类固体废物按相关要求进行分类收集,根据各类固体废物的相容性、反应性进行分类收集。厂区设置垃圾桶、一般固废堆场以及危废暂存间。 5.环境风险 为减少事故发生,对于泄漏的氨水,设置事故排水系统,***网,并设置消防应急泵,将泄漏的氨水用大量水进行冲洗,稀释后排入厂区事故池。定期操作检查及时发现隐患,要设置“危险”“禁止烟火”等警示标志,禁止堆叠过高,防止滚动。必须增加管理力度,提高员工技术水平,严格按规范操作,减少故障发生从而确保生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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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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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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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意见 |
蚌埠市五河县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2403-340322-04-01-608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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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9498/mrAyv5MBKlSs2WCckDp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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