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8-27
公示结束日期
2025-08-31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网,***网
其他公示内容
废标情况:(1)废标单位:国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废标原因:声明函中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监督部门
****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2730
招标人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街****号
联系人
刘辰笑
电话
024-****6852
邮箱
34****@****.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街****B区5
联系人
王琦
电话
024-****5220
邮箱
ln****@****.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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