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枣阳市化工园区环境现状特殊因子监测项目
2.采购单位:枣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3.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86500.00元(大写:捌万陆仟伍佰元整),报价超出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4.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采样、实验室检测、报告编制、资料归档等工作
二、采购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监测范围与任务量。开展枣阳市化工园区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特殊因子专项监测,不含常规基础因子监测;1.地表水:5个监测断面,同步开展底泥一次性监测;2.地下水:7口现状监测井采样监测;3.土壤:8个土壤点位,高风险点位执行柱状分层采样。
(二)监测指标
1.地表水(含底泥)。无机特殊因子:氟化物、硫化物、氰化物、锑、铊、钴、钒、硒;有机特殊因子:石油类、石油烃(C₁₀C₄₀)、挥发酚、苯胺类、氯苯类;挥发性有机特殊因子: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底泥:石油烃、多环芳烃、锑、铊。可选增补:全氟化合物PFAS。
2.地下水。无机特殊因子:氟化物、氰化物、锑、铊、钴、钒、硼、硒;挥发性有机物特殊因子: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二氯甲烷、氯苯;半挥发性有机物特殊因子:多环芳烃、邻苯二甲酸酯;石油类特殊因子:石油烃(C₁₀C₄₀)。
3.土壤。无机特殊因子:氟化物、氰化物、锑、铊、钴、钒、硒;挥发性有机物特殊因子: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苯;半挥发性有机物特殊因子:多环芳烃、邻苯二甲酸酯、苯胺;石油烃特殊因子:石油烃(C₆C₉)、石油烃(C₁₀C₄₀)。
注:常规基础因子不在本项目监测范围。
(三)技术规范要求。现场采样、洗井、样品保存运输、实验室分析全过程严格执行HJ系列导则、《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等现行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全部检测项目须具备有效CMA资质认定参数。落实全过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设置现场空白、运输空白,现场平行样比例不低于10%;完整留存采样影像、GPS点位信息、监测井参数、原始记录、质控数据。
(四)成果交付要求。全部采样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资料:1.CMA正式监测报告纸质版原件4份,同步提供PDF电子档;2.附图:园区区位图、地表水断面分布图、地下水监测井位图、土壤采样点位分布图;3.专项分析报告:含数据汇总、特殊因子检出与超标统计、污染物空间分布分析、主要环境风险源识别、园区环境管控建议;4.全套采样原始记录、质控资料电子及纸质归档材料。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规定,境内独立法人机构,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2.持有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附表包含本项目全部监测指标;
3.具备固定实验室场地、专业采样设备、持证监测技术人员;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未存在环保行政处罚重大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监测业务。
四、报价文件组成(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1.分项报价明细表(总价包干,包含踏勘、采样、运输、耗材、检测、绘图、报告编制、税费、资料归档全部费用);
2.营业执照、CMA资质证书及资质附表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报价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信息查询截图。
五、报价递交相关事项
1.公告公示期: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拒收)
3.递交地点:枣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4.递交方式:现场密封递交,不接收邮寄、电子版本
5.询价评审时间:递交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内部评审小组统一评审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有效报价法:资格审查、技术服务全部满足采购需求前提下,报价最低单位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可自行开展前期现场踏勘,产生交通、人工等全部费用自行承担;
2.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
3.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编制报价文件产生的任何成本;
4.若监测成果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数据质控不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予支付款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枣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徐伟
联系电话:139****2424
地址:****路****号
附件:枣阳市化工园区环境现状特殊因子监测项目分项报价明细表
枣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6年9月23日
枣阳市化工园区环境现状特殊因子监测
项目分项报价明细表
报价单位(加盖公章):
|
序号 |
服务分项 |
服务内容说明 |
单位 |
点位 数量 |
单价(元) |
|
1 |
地表水(含底泥)监测 |
沙河上游背景、西侧支沟、污水厂尾水排放口上下游、园区出境断面等5个断面采样及实验室检测;同步开展底泥1次监测。监测因子覆盖方案所列全部地表水无机、有机、挥发性有机物特殊因子及底泥因子 |
断面 |
5 |
|
|
2 |
园区地下水上游背景井、各产业组团、危废暂存库及罐区、污水厂等7口监测井采样及实验室检测,覆盖方案所列地下水无机、挥发性、半挥发性及石油类特殊因子 |
井 |
7 |
||
|
3 |
背景点、生产组团、罐区、危废库、污水站、管廊、园区边界等8个土壤点位采样及实验室检测,高风险点位执行柱状分层(0-0.5m、0.5-1.5m、1.5-3.0m),覆盖方案所列土壤无机、挥发性、半挥发性及石油烃特殊因子 |
点位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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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分项合计总价 |
以上三个监测分项费用总和(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86500.00 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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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 本表为含税包干总价报价,各分项单价、合价已包含对应介质的现场踏勘、采样、洗井、样品保存运输、固定剂及耗材、实验室检测、质控、人员差旅等全部费用;
2. 地表水监测数量为5个断面、地下水为7口井、土壤为8个点位,报价单位不得随意增减;土壤柱状分层样品按实际钻探层数计入土壤分项合价;
3. 各分项合价之和(分项合计总价)即为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86500.00 元,超出按无效响应处理;
4. 报价单位 CMA 资质附表须覆盖本表所列三大介质全部监测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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