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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2026年生态环境宣传项目二次采购询价公告

2026-03-25招标公告-公告询价湖北 - 襄阳市 - 枣阳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2026年生态环境宣传项目二次采购
项目预算 9.95万
省份/直辖市 湖北 所属地区 襄阳市 - 枣阳市
采购单位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联系方式 0710-***1372
更多联系方式 177****0668 辛毅 134****3777 秦琪 191****5998 更多联系方式(99+个)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为进一步提升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人人守护环保”的浓厚社会氛围,2026年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拟通过第二次采购询价方式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服务采购工作,项目费用据实结算。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归档;

4.具备相应项目服务经验:

4.1需提供至少1个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指为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主流媒体机构提供的视频制作、内容采编或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4.2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合同中无法体现服务对象为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主流媒体机构或服务类型为视频制作、内容采编、宣传推广的,可辅助提供媒体播出采用证明(播出截图、发布链接、媒体出具证明等)或业主单位盖章的履约评价优良书面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服务采购内容及标准

本次采购的生态环境宣传服务围绕年度环保宣传节点及重点工作开展,具体内容及量化标准如下:

1.节点宣传物料制作与场地布置: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核心宣传节点,完成对应活动场地布置;制作悬挂宣传横幅、印制宣传展板、手册、海报、折页等各类宣传物料,物料规格、数量根据采购人书面通知执行,供应商需在采购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物料制作及场地布置,确保宣传节点前到位;

2.生态环境警示教育片制作:结合水、大气、土壤、危险废物管理、生态环境执法等年度重点工作,独立编撰制作2部生态环境警示教育片,完成脚本策划、实地拍摄、后期剪辑、配音配乐、字幕制作等全流程工作。每部警示教育片时长不低于8分钟,采用4K画质拍摄,配备专业影视级配音,后期制作含规范字幕、适配特效及背景音乐,成片需提供MP4、MOV等主流播放格式,确保画面精良、内容详实、导向鲜明;

3.新媒体宣传推广:结合群众关注的环保热点问题,***平台传播特点,策划拍摄制作生态环境主题抖音宣传视频8条(画质不低于1080P),***平台开展专业推广,推广周期与宣传节点同步,保障宣传覆盖面与传播影响力。

三、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上限为人民币玖万玖仟伍佰元整(9.95万元,含税),该金额包含物料制作、场地布置、视频拍摄制作、平台推广、运输、人工、税费等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为项目全包价。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其询价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四、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包含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按顺序整理成册:

(1)《询价报价单》(按本公告附件格式填写,不得自行修改格式);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辅助证明材料,如需);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参与的提供,按政府采购相关规范格式);

(6)供应商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条件,包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若承诺不实,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响应文件需密封装袋,密封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袋表面清晰标注“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2026年生态环境宣传项目询价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未按要求密封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未按要求填报报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五、询价评审原则

本次询价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有效响应供应商中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六、无效响应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供应商未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的;

2.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上限的;

3.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密封的;

4.未按附件格式填写《询价报价单》或自行修改格式的;

5.报价非一次性报价或存在模糊报价的;

6.响应文件材料缺失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7.法律法规及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七、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送达地点: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办公室(****路****号);

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18: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一律拒收。

八、其他事项

1.服务周期:2026年3月-2026年12月31日,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宣传服务工作;

2.付款方式:项目全部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

3.验收标准:以本公告明确的采购内容、量化标准及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为依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4.成交结果公示: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网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成交供应商需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逾期未签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5.异议处理:供应商对本询价公告、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需载明异议事项、事实依据、法定代表人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异议材料送达至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办公室(****路****号),逾期提交或材料不完整的,采购人不予受理;采购人在收到有效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6.中小企业扶持: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给予10%的价格评审优惠,小微企业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该价格优惠;本采购项目所属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为商务服务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供应商应根据对应行业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0-***1372

联系地址:****路****号

附件: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2026年生态环境宣传项目询价报价单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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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9963/hl7yIp0BXPVcpvRsSBd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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