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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或占用,必须维持原有状态。
2、受让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转出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赔偿对转出方造成的损失。流转合同到期,受让方须清理地块,恢复耕地原有状态,完好交还转出方。
发布时间: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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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等机械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来源内容武清区曹子里镇后苏庄村域内人居环境、沟渠排涝、农田、违法填埋等机械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2026/H-009685公示开始时间:2026-09-29公示结束时间:2026-10-02一、竞价情况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中标候选人:天津轩亿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人民币
发布时间: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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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6个矩形浅坑并填埋超过10cm厚度混泥土、铺设悬浮地垫、划设标识功能区等(矩形浅坑见附件)。
发布时间: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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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地点,不允许填埋在村域范围内,注意安全施工,如出现安全事故,由服务方承担相关责任;3、本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服务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
发布时间: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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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地点,不允许填埋在村域范围内,注意安全施工,如出现安全事故,由服务方承担相关责任;3、本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服务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
发布时间: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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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腔(液漕),挡板与柜体连为一体:柜底装有移动脚轮;2)采用环氧树脂静电喷涂(GB/T23993-2009):甲醛≤5mg/kg;甲苯+二甲苯(含乙苯)总和≤0.1%;苯≤0.002%。提供证明文件;3)防火安全:储存柜防火测试:≥90min加热试验,柜内温度≤50℃;柜内易燃、毒害试剂容器无裂纹、无泄漏。
发布时间: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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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地点,不允许填埋在村域范围内,注意安全施工,如出现安全事故,由服务方承担相关责任;3、本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服务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
发布时间: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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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发包方挖好的排涝沟渠,不许外运,不许卖土,不许占有土地。发包方指定的道路沟渠承包方有使用权。
5.承包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时,承包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与其他费用归发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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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发包方挖好的排涝沟渠,不许外运,不许卖土,不许占有土地。发包方指定的道路沟渠承包方有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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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发包方挖好的排涝沟渠,不许外运,不许卖土,不许占有土地。发包方指定的道路沟渠承包方有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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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发包方挖好的排涝沟渠,不许外运,不许卖土,不许占有土地。发包方指定的道路沟渠承包方有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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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地点,不允许填埋在村域范围内,注意安全施工,如出现安全事故,由服务方承担相关责任;3、
发布时间: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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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等相关机械服务。2、服务期自签约日起算1年。3、大挖掘机220元/小时、预计服务时长200小时,翻斗车100元/小时、预计服务时长500小时,铲车220元/小时、预计服务时长100小时,小挖掘机120元/小时、预计服务时长200小时。
发布时间: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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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农田整理等政府或公益性项目实施,受让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配合镇村工作安排;防汛取土工作受让方须无偿予以配合,如造成养殖直接损失,受让方按政策申报对应补偿。4、本鱼塘土地所有权归李庄子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搭建看护房、棚舍等设施,必须事先取得村委会书面同意。流转到期后,承包方不得私自将房屋、设施转卖、转让给第三方。
发布时间: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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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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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场渗滤液协同处置项目_第1包规格型号:需通过管道输送等方式,将填埋场渗滤液送到供应方场内处理。
发布时间: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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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农田整理等政府或公益性项目实施,受让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配合镇村工作安排;防汛取土工作受让方须无偿予以配合,如造成养殖直接损失,受让方按政策申报对应补偿。4、本鱼塘土地所有权归李庄子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搭建看护房、棚舍等设施,必须事先取得村委会书面同意。流转到期后,承包方不得私自将房屋、设施转卖、转让给第三方。
发布时间: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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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农田整理等政府或公益性项目实施,受让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配合镇村工作安排;防汛取土工作受让方须无偿予以配合,如造成养殖直接损失,受让方按政策申报对应补偿。4、本鱼塘土地所有权归李庄子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搭建看护房、棚舍等设施,必须事先取得村委会书面同意。流转到期后,承包方不得私自将房屋、设施转卖、转让给第三方。
发布时间: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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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农田整理等政府或公益性项目实施,受让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配合镇村工作安排;防汛取土工作受让方须无偿予以配合,如造成养殖直接损失,受让方按政策申报对应补偿。4、本鱼塘土地所有权归李庄子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搭建看护房、棚舍等设施,必须事先取得村委会书面同意。流转到期后,承包方不得私自将房屋、设施转卖、转让给第三方。
发布时间: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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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农田整理等政府或公益性项目实施,受让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配合镇村工作安排;防汛取土工作受让方须无偿予以配合,如造成养殖直接损失,受让方按政策申报对应补偿。4、本鱼塘土地所有权归李庄子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搭建看护房、棚舍等设施,必须事先取得村委会书面同意。流转到期后,承包方不得私自将房屋、设施转卖、转让给第三方。
发布时间: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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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发包方挖好的排涝沟渠,不许外运,不许卖土,不许占有土地。发包方指定的道路沟渠承包方有使用权。
4.承包到期时,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交还承包的土地。
发布时间: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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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破坏土地,不允许撂荒、挖坑、取土等,否则村集体有权无条件排除妨碍并收回土地,承包人自行承担非法使用地的相关损失并接受相关法律制裁
发布时间: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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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道路碾压路基平整,夯实后对地面进行平整。
9、注意事项9.1.合同签订后开始实施项目,10日内项目施工结束并保证发包方验收合格。
9.2.工程施工中因意外导致任何工伤事故产生的费用李家深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任何责任,由竞价成交方承担。
发布时间: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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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处置:若采用填埋,污泥必须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入场要求,并提供填埋场的《接收证明》及环保验收文件。资源化利用:用于制砖、水泥原料等用途时,需提供终端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及下游企业采购合同(合同中需明确污泥来源及用途)。
发布时间: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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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地点,不允许填埋在村域范围内,注意安全施工,如出现安全事故,由服务方承担相关责任;3、本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服务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服务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
发布时间: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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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农田整理(但不限于此)等政府项目或公益项目承包户无条件服从并配合镇村两级安排,防汛取土,受让方无偿配合。
发布时间: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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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5)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液压油、食品级白油、废液压油,主要环境风险为上述物质泄漏或火灾爆炸引起的伴生/次生污染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本项目环境风险较小,可防控。
发布时间: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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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场隐患排查并建立隐患台账,2026年6月底前完成各填埋场“一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编制评估,2027年底完成存量停用填埋场封场治理。
发布时间: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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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场,位于津芦线以南、赤海道以西、第六条津赤道以北、杨北公路以东。
发布时间: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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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的建筑垃圾及混合杂物开展生态修复工程
发布时间: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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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的建筑垃圾及混合杂物开展生态修复工程
发布时间: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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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场渗滤液协同处置项目天津市双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等由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发布时间: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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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场3万吨调节池修缮及变(配)电室智慧化改造项目项目所在采购意向:天津市垃圾分类处理中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采购单位:天津市垃圾分类处理中心采购项目名称:双口填埋场3万吨调节池修缮及变(配)电室智慧化改造项目预算金额:210.000000万元(人民币)采购品目:采购需求概况:包1:开展双口填埋场3万吨渗滤液调节池外墙及配套设施维护修缮。
发布时间: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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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发布时间: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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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场长效管控治理项目(运维)(第四包)三、中标信息第1包: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办公电话中标金额(万元)评审得分中环开源(天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56号泰达MSD-AI座1109-1单元91120116MACWWW8L2Y1321207569965.587.40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发布时间: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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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场3万吨调节池修缮及变(配)电室智慧化改造项目包1:开展双口填埋场3万吨渗滤液调节池外墙及配套设施维护修缮
发布时间: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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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坑塘、禁止建造建筑物。3.承包期内如遇土地征用,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村集体退还剩余时间相应亩数承包费,承包合同终止,鱼池养殖品损失补偿费归受让人所有,征地费归村集体所有。4.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人员伤亡等,造成受让人的人、物损失,由受让人自负,与村集体无关。
发布时间: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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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地点,不允许填埋在村域范围内,注意安全施工,如出现安全事故,由服务方承担相关责任。二、服务期:自签约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服务要求:必须服从招标方领导,保证环境卫生良好,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标准,给村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发布时间:202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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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飘散、稀释等11、施工后产生的废料、旧设备需交于发标方进行处置
发布时间: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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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对废物进行处理处置,确保不造成环境污染,承担因处理不当引发的环保责任及相关损失3.乙方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
发布时间:202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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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垃圾,不得在该标的上建设商业性住房,所经营项目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发布时间:202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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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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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后硬化做停车场。①垫土方280m³(二灰,树穴位置好土)夯实6000元。②管道32米,600㎜水泥管3000元。③硬化面积405㎡,厚20㎝,30混凝土,垫层灰土搅拌20㎝19440元。④化粪池两座4500元。⑤排水井和管道,网型钢盖和300㎜波纹管600元。⑥植树10棵(6棵黄杨4棵海棠)400元,保活1年。
发布时间: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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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破坏土地,不允许撂荒、挖坑、取土等,否则村集体有权无条件排除妨碍并收回土地,承包人自行承担非法使用地的相关损失并接受相关法律制裁;
3.1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间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
发布时间: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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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破坏土地,不能影响排涝、泄洪,不允许撂荒、挖坑、取土等,否则村集体有权无条件排除妨碍并收回土地,承包人自行承担非法使用地的相关损失并接受相关法律制裁
发布时间: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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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场长效管控治理项目(运维)_第3包三、项目编号:CRKJ202623四、项目名称:华明简易垃圾填埋场长效管控治理项目(运维)_第3包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地址:东丽区利津路114号联系方式:13622102335供应商(乙方):中节能(天津)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赤欢路
发布时间: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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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场长效管控治理项目(运维)_第2包三、项目编号:CRKJ202623四、项目名称:华明简易垃圾填埋场长效管控治理项目(运维)_第2包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地址:东丽区利津路114号联系方式:13622102335供应商(乙方):天津亚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留润轩
发布时间: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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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场长效管控治理项目(运维)_第1包三、项目编号:CRKJ202623四、项目名称:华明简易垃圾填埋场长效管控治理项目(运维)_第1包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天津市东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地址:东丽区利津路114号联系方式:13622102335供应商(乙方):天津众鑫永盛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新街道华富家园
发布时间: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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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潮阳东路左右1公里、焚烧发电项目卸料平台。根据现场情况喷洒消毒液、除臭剂或接受甲方安排等。在缺水季节或干旱季节,配合绿化为绿地、草坪提供应急补水。
发布时间: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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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场渗滤液协同处置项目预算金额:1277.32万元最高限价:1277.32万元采购需求: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第1包否1,277.321,277.32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双口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协同处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发布时间:2026-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