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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5.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电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水费由承包方负责,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9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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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5.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电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水费由承包方负责,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9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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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4.合同期满,承包方应及时拆除已购置和投入建设的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貌,否则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15.合同期内,承包方不允许对外转包。
16.竞价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平台报名时,需缴纳竞价保证金:5000元,竞价成功后转入承包费。
发布时间: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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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4.合同期满,承包方应及时拆除已购置和投入建设的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貌,否则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15.合同期内,承包方不允许对外转包。
16.竞价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平台报名时,需缴纳竞价保证金:5000元,竞价成功后转入承包费。
发布时间: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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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5.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电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水费由承包方负责,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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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和环境保护保证金,保证金不足5000元时由承包方在10日内补齐,否则此合同自动终止,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承包方补齐保证金后至承包期满,未在所承包地内发生焚烧和环境污染事件,则退回5000元秸秆禁烧和环境保护保证金。
发布时间:202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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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和环境保护保证金,保证金不足5000元时由承包方在10日内补齐,否则此合同自动终止,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承包方补齐保证金后至承包期满,未在所承包地内发生焚烧和环境污染事件,则退回5000元秸秆禁烧和环境保护保证金。
发布时间:202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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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3.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用电,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电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水费由承包方负责,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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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租方,处罚款由承租方负责。
12.在合同期内,电源、电力设备、电费、水费等均由承租方自己承担,且村集体不负责提供水源、道路、电。
发布时间: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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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和环境保护保证金2000元。承包方林木种植时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所使用的农药、饲料包装等废弃物必须回收,不许丢弃在地里集中放置需放置垃圾处理点。承包期间,每发生一次秸秆燃烧事件扣除2000元保证金,发现环境污染一次扣除2000元保证金,保证金不足2000元时由承包方及时补齐2000元,否则此合同自动终止,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发布时间:202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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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3.承包期内,发包方如果有已故村民,承包方允许发包方埋葬,不准收取任何费用,无条件配合。
14.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费由承包方上缴,粮补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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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3.承包期内,发包方如果有已故村民,承包方允许发包方埋葬,不准收取任何费用,无条件配合。
14.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费由承包方上缴,粮补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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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禁烧押金中扣除。
15.承包期内,发包方如果有已故村民,承包方允许发包方埋葬,不准收取任何费用,无条件配合。
16.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电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水费由承包方上缴,粮补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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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3.承包期内,发包方如果有已故村民,承包方允许发包方埋葬,不准收取任何费用,无条件配合。
14.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费由承包方上缴,粮补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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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3.承包期内,发包方如果有已故村民,承包方允许发包方埋葬,不准收取任何费用,无条件配合。
14.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费由承包方上缴,粮补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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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3.承包期内,发包方如果有已故村民,承包方允许发包方埋葬,不准收取任何费用,无条件配合。
14.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费由承包方上缴,粮补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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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租方,处罚款由承租方负责。
12.在合同期内,电源、电力设备、电费、水费等均由承租方自己承担,且村集体不负责提供水源、道路、电。
发布时间: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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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和环境保护保证金2000元。承包方林木种植时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所使用的农药、饲料包装等废弃物必须回收,不许丢弃在地里集中放置需放置垃圾处理点。承包期间,每发生一次秸秆燃烧事件扣除2000元保证金,发现环境污染一次扣除2000元保证金,保证金不足2000元时由承包方及时补齐2000元,否则此合同自动终止,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发布时间: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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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和环境保护保证金1000元。承包方林木种植时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所使用的农药、饲料包装等废弃物必须回收,不许丢弃在地里集中放置需放置垃圾处理点。承包期间,每发生一次秸秆燃烧事件扣除500元保证金,发现环境污染一次扣除500元保证金,保证金不足1000元时由承包方及时补齐1000元,否则此合同自动终止,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发布时间: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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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防汛抗旱、场地清理、集体设施维护、应急保障等村内日常用工,具体以招标方要求为准;
2.挂牌价格:20元/小时,预计服务时长为1500小时;
3.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验收合格后分期予以支付。
发布时间: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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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和环境保护保证金2000元。承包方林木种植时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所使用的农药、饲料包装等废弃物必须回收,不许丢弃在地里集中放置需放置垃圾处理点。承包期间,每发生一次秸秆燃烧事件扣除2000元保证金,发现环境污染一次扣除2000元保证金,保证金不足2000元时由承包方及时补齐2000元,否则此合同自动终止,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发布时间: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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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5.承包期内,发包方如果有已故村民,承包方允许发包方埋葬,不准收取任何费用,无条件配合。
16.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电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水费由承包方上缴,国家对种植农作物进行补贴,补贴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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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5.承包期内,发包方如果有已故村民,承包方允许发包方埋葬,不准收取任何费用,无条件配合。
16.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电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水费由承包方上缴,国家对种植农作物进行补贴,补贴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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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5.承包期内,发包方如果有已故村民,承包方允许发包方埋葬,不准收取任何费用,无条件配合。
16.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电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水费由承包方上缴,国家对种植农作物进行补贴,补贴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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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7.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电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水费由承包方负责,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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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7.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电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水费由承包方负责,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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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2.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允许对外转包,否则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并不退还违约金。
1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保证道路畅通、排水渠畅通,不得填埋排水渠,如有破坏,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造成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布时间: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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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2.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允许对外转包,否则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并不退还违约金。
1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保证道路畅通、排水渠畅通,不得填埋排水渠,如有破坏,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造成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布时间: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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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2.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允许对外转包,否则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并不退还违约金。
1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保证道路畅通、排水渠畅通,不得填埋排水渠,如有破坏,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造成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布时间: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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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工作,如果该地块出现焚烧秸秆情况属于违约,每次从合同保证金中扣除500元作为违约金。13.乙方若需投保农业保险,必须依法依规,不得弄虚作假。
14.承包期内,为防止污染,乙方要将农药废弃包装物及时清理回收,否则,不退还承包押金。
15.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用、评估费等由乙方承担。
发布时间: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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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5.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如果有已故村民,承包方允许发包方埋葬,不准收取任何费用,无条件配合。
16.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电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水费由承包方上缴,国家对种植农作物进行补贴,补贴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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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3.承包期内,发包方如果有已故村民,承包方允许发包方村民埋葬。
14.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电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水费由承包方负责,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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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1.合同期满,承包方应及时拆除已购置和投入建设的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貌,否则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12.竞价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平台报名时,需缴纳竞价保证金。
发布时间: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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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稻地押金中扣除。
15.承包期内,发包方如果有已故村民,承包方允许发包方埋葬,不准收取任何费用,无条件配合。
16.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电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水费由承包方上缴,粮补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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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14.合同期满,承包方应及时拆除已购置和投入建设的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貌,否则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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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保证金10000元。在承包期满后,若承包期间承包方在所承包地内未发生焚烧秸秆,则退回秸秆禁烧保证金。
12、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未清除属于承包方地上物或鱼池未清坑存有鱼、虾等养殖品种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
发布时间: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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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禁烧押金中扣除。
15.承包期内,发包方如果有已故村民,承包方允许发包方埋葬,不准收取任何费用,无条件配合。
16.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电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水费由承包方上缴,粮补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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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禁烧押金中扣除。
15.承包期内,发包方如果有已故村民,承包方允许发包方埋葬,不准收取任何费用,无条件配合。
16.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电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水费由承包方上缴,粮补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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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禁烧押金中扣除。
15.承包期内,发包方如果有已故村民,承包方允许发包方埋葬,不准收取任何费用,无条件配合。
16.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电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水费由承包方上缴,粮补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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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禁烧押金中扣除。
15.承包期内,发包方如果有已故村民,承包方允许发包方埋葬,不准收取任何费用,无条件配合。
16.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电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水费由承包方上缴,粮补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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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5.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如果有已故村民,承包方允许发包方埋葬,不准收取任何费用,无条件配合。
16.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电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水费由承包方上缴,国家对种植农作物进行补贴,补贴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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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稻地押金中扣除。
15.承包期内,发包方如果有已故村民,承包方允许发包方埋葬,不准收取任何费用,无条件配合。
16.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电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水费由承包方上缴,粮补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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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14.合同期满,承包方应及时拆除已购置和投入建设的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貌,否则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15.合同期满,承包方应及时拆除已购置和投入建设的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貌,否则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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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3.承包期内,如果有已故村民,承包方允许埋葬,不准收取任何费用,无条件配合。
14.在合同期内,电源、电力设备、电费、水费等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责提供水源、道路、电,国家对种植农作物的补贴归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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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罚款和承包违约金三方面)承包期内承包方没有违约责任发生,承包押金于合同期满时退还给承包方。
(11)承包方在承包合同到期前没有交清全部电费,由承包押金中扣除后返还余额。
发布时间: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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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5.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如果有已故村民,承包方允许发包方埋葬,不准收取任何费用,无条件配合。
16.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电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水费由承包方上缴,国家对种植农作物进行补贴,补贴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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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5.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如果有已故村民,承包方允许发包方埋葬,不准收取任何费用,无条件配合。
16.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水源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电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水费由承包方上缴,国家对种植农作物进行补贴,补贴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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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5.承包期内,发包方如果有已故村民,承包方允许发包方埋葬,不准收取任何费用,无条件配合。
16.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道路,水源、道路由承包方自己解决,水、电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水费由承包方上缴,粮补由承包方所有。
发布时间: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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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和环境保护保证金2000元。承包方林木种植时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所使用的农药、饲料包装等废弃物必须回收,不许丢弃在地里集中放置需放置垃圾处理点。承包期间,每发生一次秸秆燃烧事件扣除1000元保证金,发现环境污染一次扣除1000元保证金,保证金不足1000元时由承包方及时补齐2000元,否则此合同自动终止,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发布时间: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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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保证金及环境保护保证金共3000元(备注:秸秆禁烧2000元及环境保护保证金1000元)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在承包期间未在所承包地内发生焚烧秸秆事件及环境污染事件,则退回3000元保证金,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发生一次焚烧秸秆及环境保护污染事件扣除500元保证金,保证金不足3000元时承包方在10日内补齐。否则此合同自动终止。
发布时间:2026-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