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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涉重金属污染源整治前期测绘勘察项目招标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主要建设内容针对酉阳县17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废渣)、24处灌溉渠底泥以及14处河道底泥,开展地形测绘、勘量工作。
发布时间:13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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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总面积约382.4097亩,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发布时间:47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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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3、资产地址:南社村月丁元工业区边角地(外陇脚)2号4、资产面积:1.30亩5、消防验收情况:严格做好消防安全措施6、资产图片:(图片仅供参考)三、交易方案1、交易底价:22880.00元/年2、交易模式:公开竞价3、每次最低加价金额:100.00
发布时间: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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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3、资产地址:南社村月丁元工业区边角地(外陇脚)1号4、资产面积:2.70亩5、消防验收情况:严格做好消防安全措施6、资产图片:(图片仅供参考)三、交易方案1、交易底价:47520.00元/年2、交易模式:公开竞价3、每次最低加价金额:100.00
发布时间: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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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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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出租,土地东至生产路,南至生产路,西至二干渠,北至沟,土地面积170亩(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土地类型为其他农用地,标的查看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8063530552。2.土地用途:养殖。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
发布时间:7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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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标的查看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8063530552。2.土地用途:仓储。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
发布时间:7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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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北至308国道,土地面积51.996亩(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标的查看联系人:李书记电话:15954173453。
发布时间:7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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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标的查看联系人:付洪山,电话:15063542339。2.土地用途:农业生产。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4.承租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取土、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
发布时间:7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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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4.承租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取土、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5.如受旱、涝、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发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发布时间:7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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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4.承租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取土、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5.如受旱、涝、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发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发布时间:7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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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4.承租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取土、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5.如受旱、涝、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发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发布时间:7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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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约3市亩,已办理村集体设施用地手续,测绘费用3000元,需承包人单独承担,在交承包费时一同交纳;地上附着物由原承包人与新承包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大坨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按原合同规定进行处理,该设施农用地暂不能交付时,不能视为大坨村集体经济组织违约,该未交付的土地按交付日计算土地承包费。
发布时间:15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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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
发布时间:15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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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
发布时间:15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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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出租,土地东至生产路,南至生产路,西至二干渠,北至沟,土地面积170亩(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土地类型为其他农用地,标的查看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8063530552。2.土地用途:养殖。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
发布时间:2026-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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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4.承租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取土、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5.如受旱、涝、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发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发布时间:2026-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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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4.承租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取土、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5.如受旱、涝、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发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发布时间:2026-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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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4.承租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取土、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5.如受旱、涝、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发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发布时间:2026-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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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北至308国道,土地面积51.996亩(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标的查看联系人:李书记电话:15954173453。
发布时间:2026-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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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标的查看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8063530552。2.土地用途:仓储。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
发布时间:2026-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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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标的查看联系人:付洪山,电话:15063542339。2.土地用途:农业生产。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4.承租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取土、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
发布时间:2026-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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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公开招租的复函》(砚国资函〔2026〕84号)要求,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出租人)现将砚山县干河马鞍山地块、维摩海子边科技示范园两块国有农用地,按土地现状向社会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招租,欢迎有意租用者报名竞租。
发布时间:202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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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砚山金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牛市场南侧(钰珑天下东南侧)71.31(二)租赁物用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用途管理使用土地
发布时间:202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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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出租,土地东至生产路,南至生产路,西至二干渠,北至沟,土地面积170亩(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土地类型为其他农用地,标的查看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8063530552。2.土地用途:养殖。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
发布时间:202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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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4.承租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取土、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5.如受旱、涝、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发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发布时间:202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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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4.承租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取土、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5.如受旱、涝、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发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发布时间:202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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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4.承租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取土、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5.如受旱、涝、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发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发布时间:202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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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北至308国道,土地面积51.996亩(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标的查看联系人:李书记电话:15954173453。
发布时间:202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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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标的查看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8063530552。2.土地用途:仓储。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
发布时间:202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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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标的查看联系人:付洪山,电话:15063542339。2.土地用途:农业生产。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4.承租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取土、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
发布时间:202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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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地籍数据成果收集整理,补充完善已登记国有土地宗地的图形数据,入库上图并逐级汇交到自然资源部。
发布时间:202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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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滴灌管道除水项目在线询价邀请公告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农用地滴灌管道除水项目编号:XJYGCG-XJ-202605792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路**13649912829报价起止时间:2026-10-0520:17-2026-10-0820:17采购单位:福海农场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基本要求:因工作需要、便于业务开展及后期维修售后,限当地单位/公司进行报价,以外地区谢绝报价,须上传下方报表及营业执照等便于报账所需供应商资质要求
发布时间:202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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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设施农用地3.310亩、果园0.609亩)3.919亩,按土地性质使用3、本次交易接受已列入警示名单的意向人报名4、允许报名用户类型:全部二、资产情况1、资产名称:西围内5号2、资产类型:其他农用地3、资产地址:天港社区港西路4、资产面积:3.92亩5、消防验收情况:无6、资产图片:(图片仅供参考)三、拟定交易要求(以下内容均为初步拟定,具体以协商结果为准)1、交易价格:5096.00
发布时间:202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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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综合整治
发布时间:202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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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出租,土地东至生产路,南至生产路,西至二干渠,北至沟,土地面积170亩(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土地类型为其他农用地,标的查看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8063530552。2.土地用途:养殖。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
发布时间:202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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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4.承租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取土、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5.如受旱、涝、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发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发布时间:202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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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4.承租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取土、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5.如受旱、涝、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发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发布时间:202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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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4.承租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取土、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5.如受旱、涝、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发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发布时间:202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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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北至308国道,土地面积51.996亩(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标的查看联系人:李书记电话:15954173453。
发布时间:202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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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标的查看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8063530552。2.土地用途:仓储。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
发布时间:202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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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标的查看联系人:付洪山,电话:15063542339。2.土地用途:农业生产。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4.承租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取土、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
发布时间:202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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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生态修复项目二、项目招标编号:E4509002856027003001三、招标人:北流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北流市城南一路0290号联系人:姚飞电话:0775-6396890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优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流市石塘路97号联系人:陈美鲜电话:0775-6332636五、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澄清
发布时间:2026-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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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块,无法按原用途恢复耕种的,由县征收中心组织林业、水务等部门现场联合踏勘认定:适宜水改旱继续耕种的,可按最高30年经营权、每亩每年500元标准给予经营权补助;确实无法复耕利用的,报经县政府批准,按本区域同期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予以补助,由征收实施单位统一管理利用。单个项目按上述方式补助的,不得超过项目总征地面积的2%。
发布时间:2026-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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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块,无法按原用途恢复耕种的,由县征收中心组织林业、水务等部门现场联合踏勘认定:适宜水改旱继续耕种的,可按最高30年经营权、每亩每年500元标准给予经营权补助;确实无法复耕利用的,报经县政府批准,按本区域同期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予以补助,由征收实施单位统一管理利用。单个项目按上述方式补助的,不得超过项目总征地面积的2%。
发布时间:2026-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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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块,无法按原用途恢复耕种的,由县征收中心组织林业、水务等部门现场联合踏勘认定:适宜水改旱继续耕种的,可按最高30年经营权、每亩每年500元标准给予经营权补助;确实无法复耕利用的,报经县政府批准,按本区域同期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予以补助,由征收实施单位统一管理利用。单个项目按上述方式补助的,不得超过项目总征地面积的2%。
发布时间:2026-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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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林业经营、多元化股份合作流转、长期连片流转等新兴经营场景,进一步细化登记流程、材料规范、审核标准,补充完善林权再流转、联合经营流转的监管细则,提升政策对复杂流转场景的适配性。二是优化基层办事服务流程。结合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要求,简化部分非核心申请材料,优化乡镇初审、部门备案流程,探索推行线上申报、线上公示、电子化发证模式,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提升群众和企业办事便捷度。
发布时间:2026-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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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块,无法按原用途恢复耕种的,由县征收中心组织林业、水务等部门现场联合踏勘认定:适宜水改旱继续耕种的,可按最高30年经营权、每亩每年500元标准给予经营权补助;确实无法复耕利用的,报经县政府批准,按本区域同期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予以补助,由征收实施单位统一管理利用。单个项目按上述方式补助的,不得超过项目总征地面积的2%。
发布时间:2026-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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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出租,土地东至生产路,南至生产路,西至二干渠,北至沟,土地面积170亩(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土地类型为其他农用地,标的查看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8063530552。2.土地用途:养殖。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
发布时间:2026-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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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4.承租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取土、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5.如受旱、涝、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发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发布时间:2026-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