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要求
在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结合本年度部、省各类监测监管成果,依据上级变更文件要求和国土变更技术规程,开展全覆盖遥感监测工作,通过实地调查及数据建库,对我市发生变化的地块图斑进行数据库变更,成果通过市级核查、省级核查和国家核查。
二、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
2.《土地调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2008年);
3.《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2009年)。
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5.《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特殊地区举证方式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9〕22号);
6.《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40号);
8.《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9号)
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涉及地类的有关问题解答>的函》(自然资办函〔2023〕1804号)
三、技术指标
1.数学基础
(1)坐标系统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
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1:2 000、1:5 000、1:10 000比例尺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度分带。
(4)分幅及编号
农村国土利用现状更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更新各比例尺标准分幅及编号应符合GB/T 13989-2012的规定。标准分幅采用国际1:1 000 000地图分幅标准,各比例尺标准分幅图均按规定的经差和纬差划分,采用经、纬度分幅。标准分幅图编号均以1:1 000 000地形图编号为基础采用行列编号方法。
2.最小调查面积
最小调查图斑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200m2。
(2)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400m2。
(3)其他地类实地面积600m2,荒漠地区可适当减低精度,但不应低于1500m2。
四、工作范围
依据《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林草管理范围内,由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按照变更调查相关技术要求,负责开展全部地类变化调查,将结果通过“国土调查云”推送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纳入县级调查成果。林草管理范围外,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开展全部地类变化调查。本项目工作范围为林草管理范围外全部地类变化调查。
五、主要任务
以2026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统筹利用现有资料,结合自然资源监测等各项监测监管、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及地类对接、日常变更及自然资源管理等成果,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本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国土利用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1.完成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跟踪图斑核实整改
跟踪核实整改图斑包括:未通过国家级核查图斑、承诺举证图斑、无法到达图斑、“***网+”在线核查以及国家外业实地核查等问题图斑的核实整改。
2.开展实地调查和建库工作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更新
①工作底图制作
以县级为基本调查单元,在部下发的正射影像图基础上,叠加以下图斑或矢量数据,制作变更调查工作底图。
A.部下发的各类用地管理信息的矢量数据,包括建设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备案等矢量数据,以及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等用地管理信息。
B.自行收集尚未报部备案的各类自然资源用地管理信息的矢量数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生态修复、废弃矿山治理、退耕还林还草、国土绿化、沙地治理、河湖治理、移民撤村等。
C.上年度变更调查跟踪图斑(包括以往承诺举证图斑、冰雪覆盖图斑、无法到达图斑、日常监测监管疑似变化图斑、“***网+”在线核查疑似问题图斑、耕地灾毁图斑及“国土调查云”平台推送的疑似变化线索等)。
D.自主提取变化图斑。
②外业调查
以2026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工作底图中所有的调查图斑,应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属性、废弃属性、耕地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类型、单独图层等各类信息变化情况;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和调查。依据实际调查成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土地综合整治等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对城镇村范围、“推(堆)土区”“光伏板区”“拆除未尽区”“工厂化种植”等单独图层范围进行更新。
地类调查主要依据土地利用方式、主要用途、经营特点和覆被特征等因素认定地类,认定要求应与“三调”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补充通知、技术问答以及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地方调查问题的答复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涉及地类的有关问题解答》(自然资办函〔2023〕1804号)等保持一致。
③调查举证
在开展外业调查的同时,应使用具有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网+”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拍摄包含实地坐标、拍摄方位角和时间的举证照片或视频。举证照片与举证说明等信息形成加密举证数据包,上传至“国土调查云”平台。
在各类监测监管工作中利用“国土调查云”平台已经举证的图斑,若年底的遥感影像特征与图斑举证照片反映地类一致的,不需要重复举证;***平台已举证的图斑,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将各类图斑举证照片转换并上传到“国土调查云”平台;若年底的遥感影像特征相比图斑举证照片发生变化的,必须重新举证。
3、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
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与农村国土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同步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等,****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二级地类调查更新工作,在汇总时分别统计。****城****城镇内部土地利用变化,纳入年度变更调查。
4、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
按照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统一标准要求、技术方法及质量要求等,基于年度变更调查逐级核查结果、日常变更核查结果,结合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等成果,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
按照部统一技术要求,利用部提供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导入增量变化信息生成县级年度更新数据包,并开展更新数据包与上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的校核与数据质检。更新数据包须通过部提供的最新版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的检查。
六、省级、国家及核查整改
对省级、国家级核查中发现的疑似错误图斑进行逐图斑核实整改,并将整改后数据成果上报省级、国家级核查复核。
七、主要成果
国土变更调查主要成果包括影像、矢量、举证资料、汇总统计数据、文字报告等内容。其中遥感监测成果包括遥感影像、矢量数据、统计汇总表格及数据库;文字成果主要包括国土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专题报告、情况说明等;其他成果主要包括外业调查举证成果及其他有关证明、说明材料等。
1.遥感监测成果
(1)遥感正射影像图。
(2)遥感监测图斑矢量成果。
2.数据库成果
(1)更新后的国土调查数据库。
(2)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
3.外业调查成果
(1)外业调查图件。
(2)地物补测资料。
(3)图斑举证数据(***平台)。
4.图斑信息核实各类报表
(1)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数据格式为MDB格式。
(2)跟踪图斑列表,数据格式为MDB格式。
(3)举证信息表,数据格式为MDB格式。
5.文字成果
(1)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