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224
传 真:022-****6565
通讯地址:****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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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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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梅厂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
天津****中心 |
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现有梅厂灌区内 |
世纪鑫海(天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梅厂灌区位于武清区东南部梅厂镇,灌区北接曹子里镇,南邻北辰区,西有下朱庄街道,东靠上马台镇。 为了解决灌区现状存在的问题,改善灌溉条件,恢复灌溉受水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实现灌区粗放式农业灌溉方式向集约化精细灌溉发展,服务好梅厂镇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天津****中心拟开展天津市武清区梅厂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改造设施涉及南仁庄村、周庄村、双庙村、沈庄村、六指堼村、稗甸村等40个村庄,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梅厂灌区的骨干输配水灌渠清淤及防护(总长4.26km),修复及养护泵站96座、水闸17座、农桥31座等(项目不涉及新增占地及建筑物,不突破原灌渠等红线)。 |
1.废气 施工期: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防扬尘;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清淤现场喷洒除臭剂、采用密闭罐车运输。 运营期: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 废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施工现场内设置的环保厕所化粪池沉淀后,****城市管理部门清掏处理。施工段灌渠抽排至未施工河段;施工现场设沉淀池,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沥水场淤泥经充分沉淀后上清液在清淤现场用于车辆冲洗,施工结束前的少量沥水就近排污清淤渠道。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 施工期:合理安排工程实施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对周边居民的干扰;施工设备则远离敏感目标布设、设置施工围挡;优化施工车辆运行路线。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类泵设置在地下泵室内,基础减振。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钢筋、各类废泵阀设备等可回收部分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的建筑垃圾(包括渣土)运往渣土管理部门指定的渣土处置场所;施工期产生的弃土运往渣土管理部门指定的渣土处置场所;渠道清淤淤泥在沥水场沥水后由施工方采用密闭泥浆罐车运至梅厂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弃土场(位于梅厂镇双庙村南侧)暂存,由梅厂镇人民政府在本辖区内进行综合利用和消纳,具体用于农用地的土地改良或用于坑塘(如废弃的养殖坑塘、矿坑、取土坑、砖瓦窑坑等)填筑。 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5.生态 严格控制施工场地范围,施工车辆、人员活动等尽量不越过施工范围,以减少占地及人为的草本植物碾压及破坏,尽量保护施工范围内的植被景观。施工结束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施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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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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