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KKL[2026]CZ024
二、项目名称:石台县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及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质量评价和建设评价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华东冶金地质勘查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安****路****号
成交金额(费率):65%(估算金额:31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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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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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石台县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及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质量评价和建设评价 服务范围:(一)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质量评价和建设质量评价(1)石台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质量评价和建设评价,包括:编制评价方案、收集基础资料、确定评价单元、确定评价指标、开展现场调查和采集数据及检验、开展综合评价、成果编制、成果复核、形成数据库及成果汇交,并组织专家对评价方案、成果等开展审查。(二)补充耕地质量鉴定(1)石台县2026年补充耕地约800亩,依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及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对石台县2026年补充耕地进行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及耕地质量等级鉴定,内容主要包括:1.补充耕地资料和其他资料收集;2.对评价单元内的所有图斑进行实地踏勘;3.评价单元划定及布点和土壤样品采集与照片采集;4.对土壤采样调查、检测,包含土壤:pH值、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容重以及重金属元素(镉、汞、砷、铅、铬、铜、镍、锌)等;5.开展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6.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同步编制类别划分技术报告与分类管理方案;7.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对2025年流出耕地进行质量等级核算和质量等级数据库建设管理。 服务要求:(一)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质量评价和建设质量评价(1)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33130-2024)等国家标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分类分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3】6号文要求,对石台县2025年度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进行耕地质量评价和建设评价,完成成果编制,并通过市级对评价成果复核和成果汇交。(2)具体实施参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工作手册》、《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技术指南》要求的工作流程和实施方法,科学规范开展高标准农田分类分级评价。(二)补充耕地质量鉴定 1.依据以下文件要求执行:(1)《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2)《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试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3)《安徽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4)《关于做好拟开垦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分类管理的通知》(皖农环函〔2025〕874号)。(5)《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试行)》(皖农建函〔2026〕365号)。2.主要服务内容如下:(1)资料收集①补充耕地资料收集 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耕地地块位置和图斑等矢量数据(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尺不低于1:10000)、田面平整信息等。以项目实施的补充耕地,还应包括项目竣工图或项目验收报告等资料。对收集到的资料应开展完整性审核,做好现场记录,填写《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实地踏勘表》。②其他资料收集补充耕地所在区域的土壤、水利、气象、环境及农作物种植制度及其产量水平等。 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监测、耕地质量评价成果资料等。(2)评价单元划定及布点和土壤样品采集与照片采集评价单元划定及布点设置原则、采集土壤样品数量、密度、采样方法、样品标签和采集的景观照片与工作照片要求等按照《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试行)》 文件规定执行。(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①投标人依据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补充耕地地块信息,按皖农环函〔2025〕874号文件要求,在验收前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过程须严格遵守相关标准规范,对土壤污染状况采样调查、检测,单独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对污染现状结论开展专家论证。②土壤污染状况采样点位布设及样品采集检测:按照《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NY/T 4608-2025) 执行。③检测项目及风险管控标准: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执行。④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后,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要求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4)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对补充耕地的以下指标进行评价,并按要求出具相关报告:①有效土层厚度;②土壤有机质含量;③地形坡度及田面平整程度;④土壤侵入体及砾石含量;⑤水资源保障条件;⑥道路通行条件;⑦土壤污染状况;⑧土壤酸化状况;⑨排水与灌溉条件等。(5)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合格的补充耕地,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 和《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试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的要求,对以下基础数据进行调查、评价、采样、检测,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形成评价结果:①地形部位及道路通行条件;②有效土层厚度;③水资源保障条件;④质地构造;⑤排水能力;⑥海拔高度;⑦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水平;⑧耕作层厚度等。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后,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同步编制类别划分技术报告与分类管理方案。相关矢量数据、清单、图册及报告等成果应按要求报送,并实现动态更新。做好样品留验、相关监测评价等台账记录,配合上级主管部门鉴定、抽核工作。上述事宜以符合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补充耕地入库要求为准。所有材料及报告在经上级部门审核时,按照审核要求修改。 服务时间:石台县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在石台县自规局移交资料后3个月内完成;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质量评价和建设评价在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服务标准:(1)技术合规:严格执行 GB/T30600-2022、GB/T33130-2024、农办建〔2023〕6 号及相关工作手册、技术指南,评价流程、指标、方法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定,数据真实、可溯源。(2)质量管控:落实全过程质量管控,做好资料核查、外业实地调查采样、内业数据校验及成果多级复核;按规定组织专家审查,并依据审查意见完成修改完善。(3)成果交付:提交完整评价方案、调查记录、评价报告、图件、数据库等全套成果;成果格式、坐标系、数据结构满足市、省级复核与汇交入库要求,纸质签章完备、电子资料齐全。(4)进度要求:服从采购人及主管部门调度,按期完成各阶段工作,上级复核反馈问题及时整改,保障项目时序。(5)工作要求:配置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坚持客观公正,严禁篡改伪造数据;做好项目资料保密,本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6)验收标准:资料完整、评价结论准确,成果顺利通过市级复核、省级成果汇交,视为服务达标。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斌、陈朝霞、黄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台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
联系方式:189****5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坤林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花园****楼
联系方式:199****9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倩
电 话:199****9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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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7805/bkOIn6ABni4p5U9X58m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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