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芦溪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底泥)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测量服务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编号:JXPXJG-CG-ZX-GCCL-2026-FW-032(C1))成交候选人排序公示
| 项目编号 | XBJLXXPZGCZXGLYXZRGS2026090001C2 |
|---|---|
| 项目名称 | 萍乡市芦溪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底泥) 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测量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
| 采购人 | 芦溪县萍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芦溪县萍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发布时间 | 2026-10-08 17:03:09 |
| 报名截止 | 2026-10-07 23:59:59 |
| 报价/开标 | 2026-10-08 15:00:00 |
| 地区 | 萍乡市 |
萍乡市芦溪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底泥)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测量服务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编号:JXPXJG-CG-ZX-GCCL-2026-FW-032(C1))于2026年10月8日15:00***平台举行不见面开标大会,询价小组按询价文件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萍乡市鸿旭测绘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 中联玉德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 江西山海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结果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示期间提出。
一、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二、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具体的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被授权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以书面形式提交。
四、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隐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其他不符合异议处理条件情形的。
五、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行为严重的将其纳入集团公司“黑名单”。
六、异议受理机构:
芦溪县萍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城****楼
电话:188****2911
七、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1.萍乡市工程咨询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督员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4****5008
2.江西萍乡建工集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9-***3323
电子邮箱:Jx****@****.com
芦溪县萍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八日
| 物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附件 |
|---|---|---|---|---|---|
| 工程测量服务采购 | 1.00 | 项 | 36000.0000 | 36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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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8659/9KTCGqEBMqitpwL5rfG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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