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及自然资源部相关文件规定,现对全州至容县公路(平南至容县段)工程项目第六标段第三批次临时用地复垦工程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和位置
全州至容县公路(平南至容县段)工程项目第六标段第三批次临时用地,位于容县县底镇新光村、容州镇三和村、容州镇周口村、容州镇宁冲村、容州镇礼信村、容州镇厢西社区。项目承担单位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批复文号为玉自然资临批〔2023〕27号。
2、项目临时使用面积、用途与复垦概况
全州至容县公路(平南至容县段)工程项目第六标段第三批次临时用地总规模6.6069公顷,共计18个地块;涉及水田0.4216公顷、旱地0.0002公顷、果园1.4763公顷、其他园地0.0276公顷、乔木林地4.26公顷、竹林地0.0359公顷、其他林地0.1505公顷、农村宅基地0.0033公顷、****路****.0366公顷、坑塘水面0.156公顷、沟渠0.0211公顷、设施农用地0.0011公顷、田坎0.0167公顷。
根据建设单位的实际使用情况、该批次临时用地无需复垦区面积0.9358公顷(其中未损毁面积0.9358公顷,涉及地类面积为水田0.0259公顷、旱地0.0002公顷、果园0.1871公顷、乔木林地0.6381公顷、其他林地0.0576公顷、农村宅基地0.0012公顷、****路****.0110公顷、坑塘水面0.0133公顷、设施农用地0.0011公顷、田坎0.0003公顷);复垦区面积为5.6711公顷,复垦后土地面积5.6711公顷,其中水田0.3957公顷、果园1.3652公顷、乔木林地3.8450公顷、农村宅基地0.0021公顷、****路****.0256公顷、沟渠0.0211公顷、田坎0.0164公顷,土地复垦率为100%。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1、验收流程与标准
容县自然资源局聘请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联合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通过实地核查项目土地复垦情况和组织召开项目内业验收会议。验收专家组综合现场核查与验收资料情况研判,确认该项目临时用地已严格依照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复垦;扣除未使用土地、已获批建设用地地块后,土地复垦率为100%,达到《土地复垦条例》验收要求。各参会部门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共同研究审议,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土地复垦验收。
2、验收结果
项目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项目验收通过后,由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该地块为期3年的管护工作。
三、公示期限与异议反馈
1、公示期:公告期自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10月6日。
2、异议反馈方式: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若公告期内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项目的复垦验收。
联系人:覃祖坚
联系电话:0775-***8971
容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3771/lZuvs6ABMqitpwL5HT0p.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