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宁乡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宁乡市共有14处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涉及宁乡市双凫铺镇、灰汤镇、黄材镇、沩山乡、资福镇共5个乡镇存在多处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废渣、污染底泥等污染源,对周边农用地土壤存在污染风险。为查清各污染源区域废渣、底泥、渗水实际污染状况,对本项目相关土壤进行工程勘察及测量,实施本项目采购。
二、相关标准:
1.评价标准
《宁乡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计费指南》
《湖南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指导标准》
《湖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行业指导价》
2.技术导则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
《城市测量规范》(CJJ T8-2011);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1);
《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57-201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 50218-2014);
《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标准》(GB50585-2019);
《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
注:国家、省市有新文件的,依据新文件执行。
三、技术规格:
结合2025年宁乡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调查成因排查中各污染源现状,制定污染状况调查勘察测量方案,对各污染源区域所涉及的废渣、底泥、渗水等污染源开展勘察测量,编制《宁乡市双凫铺镇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项目土石比报告》及测量成果图纸、《宁乡市灰汤镇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项目土石比报告》及测量成果图纸、《宁乡市黄材镇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项目土石比报告》及测量成果图纸、《宁乡市资福镇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项目土石比报告》及测量成果图纸;预计钻孔孔数约100个、地形图测量约8000亩、底泥方量计算约800亩;为最后根据申报政策,完成宁乡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项目申报服务。
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评价标准、技术导则的要求,供应商分别对调查地块开展勘察和测量,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根据勘察后的实际情况,编写场地方量报告(地块成果报告及相关项目各类数据收集、现场照片、包括但不限于地层原始记录、分析结果等)。纸质版一式六份,电子版可编辑版本+PDF版本各一份。
2.开展现场测量外业工作,提供成果图纸。纸质版一式六份,电子版可编辑版本+PDF版本各一份。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工期:30日历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成果报告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的要求。
2.场地成果报告须满足用户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可以作为后期工作的技术支撑,须通过专家组论证且经主管部门备案通过。
3.成交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切实保障自身人员在勘察、测量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安全、重金属污染防护安全等,采购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六、验收标准:
1.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的一次性整体验收。具体结合异常低价风险级别防控措施约定。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调查报告及实施方案须满足用户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成果须通过专家组论证且经主管部门备案通过。
七、其他要求: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
1.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法
2.1 付款人:****中心
2.2 付款方式:成果经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1个月内付清(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具体结合异常低价风险级别防控措施约定。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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