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望远镇永清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永宁县特色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2026年7月10日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606-640121-20-05-739457。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发挥永清村资源优势,打造设施先进、生态环保、科技智****中心,推广生态循环养殖模式,拓宽市场销售渠道,有效提升养殖效益与产业附加值,带动周边群众就业增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原则同意实施永宁县特色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宁县望远镇永清村红丰沟与典滨公路交叉口。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7656.1m2,约合41.48亩。主要新建1栋水产养殖棚,配套室外道路硬化、土方、给排水、电气、箱变等工程。
1.水产养殖棚。新建水产养殖棚1栋,地上1层,门式刚架结构,尺寸为72.5m*49m,柱顶高度6.0m,建筑高度7.5m,总建筑面积3552.50m2,配套室内养殖池、微滤池、蓄水池、收虾池、加温热水池及相关养殖设备。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维护结构使用年限25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等。建筑主体±0.00至标高1.2m处采用240mm厚MU10页岩烧结多孔砖砌筑,M7.5水泥白灰混合砂浆;标高1.2m以上采用0.6mm厚外层压型钢板+100mm厚玻璃棉毡+0.6mm厚内层压型钢板。养殖棚地面及设备间地面采用150厚C25混凝土面层,内部库体采用150厚聚氨酯墙体,棚内蓄水池为敞口式钢筋混凝土水池,侧壁厚250mm,池底高度为-1.30m,侧壁顶高度为2.70m等。
2.室外电气工程。室外新建630KVA箱变2座,高压进线电缆约650m,高压进线保护管约100m,高压电缆井约8座,低压电缆井约1座,低压进线电缆约45m,低压电缆保护管约30m等。
3.室外土建附属工程。道路硬化1100m2、挖方约5726.4m3,填方约2552.5m3等。
五、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2026年开工,工期7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44.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92.91万元,其他费用46.78万元,预备费用4.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800万元,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项目施工等招标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待土地手续完善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及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宁夏***平台及时报备***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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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169/ePYY2p8BLRKCxEZfGDh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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