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对贺兰县金山陵园南区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予以立项的申请》(贺民发〔2025〕67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508-640122-11-05-745163
二、建设地点
贺兰县洪广镇金山村、北至陈家沟、南至预留地、东至道路 、西至宁夏金葡萄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农用地。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金山陵园南区规划总占地面积554.03亩,园区规划服务区面积338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6240平方米,绿化带占地面积6240平方米,墓区内主道路共计25257平方米,各墓区总面积244454平方米,其中青松园占地1470平方米,桃林园占地5265方米,灵安园占地36182平方米,吉祥园占地3105平方米,安逸园占地6877平方米,安泰园占地5104平方米,祥瑞园占地900平方米,安宁园占地24868平方米,安和园占地20358平方米,安福园占地16987平方米,安寿园占地24987平方米,安居园占地16658平方米,祥安园占地90802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5年10月至2026年12月。
五、项目总投资
项目概算总投资399.93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配套资金。
同意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招标。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资金投入。
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四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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