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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内,运往附近垃圾存放点统一处理。(六)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日前30个工作日内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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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内,运往附近垃圾存放点统一处理。(六)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日前30个工作日内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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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污泥及时清运用作制肥原料;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由市政环卫统一处置。(六)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发布时间: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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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杂质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处置地点。(六)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生产车间及消防水池等相关设施应按报告提出的防渗分区要求做好防渗处理,以避免污染地下水、土壤现象发生。
发布时间: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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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杂质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处置地点。(六)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生产车间及消防水池等相关设施应按报告提出的防渗分区要求做好防渗处理,以避免污染地下水、土壤现象发生。
发布时间: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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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杂质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处置地点。(六)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生产车间及消防水池等相关设施应按报告提出的防渗分区要求做好防渗处理,以避免污染地下水、土壤现象发生。
发布时间: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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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污泥及时清运用作制肥原料;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由市政环卫统一处置。(六)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发布时间: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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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污泥及时清运用作制肥原料;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由市政环卫统一处置。(六)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发布时间: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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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布袋回收粉尘经密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熔融滤渣委托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滤网统一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过滤网上附着的废塑料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贮存点中,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发布时间: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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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机油桶暂存于危险废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六)项目生活供暖采用烘干蒸汽预热。(七)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危废贮存点应严格按报告提出的相关要求建设,设置堵截泄漏的围堰及防漏、防渗、防腐等设施;危废贮存点、锅炉房及其他区域应做好硬化及防渗措施,以避免污染地下水现象发生。
发布时间: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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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机油桶暂存于危险废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六)项目生活供暖采用烘干蒸汽预热。(七)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危废贮存点应严格按报告提出的相关要求建设,设置堵截泄漏的围堰及防漏、防渗、防腐等设施;危废贮存点、锅炉房及其他区域应做好硬化及防渗措施,以避免污染地下水现象发生。
发布时间: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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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发布时间: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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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内,运往附近垃圾存放点统一处理。(六)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日前30个工作日内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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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内,运往附近垃圾存放点统一处理。(六)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日前30个工作日内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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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辽源市禹源塑料制品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你单位委托吉林省云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辽源市禹源塑料制品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日用杂品塑料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
发布时间: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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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9日)。
发布时间: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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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项目建设地点:辽源市西安区西二环路2362号亮河西街资源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单位:辽源市禹源塑料制品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吉林省云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理日期:2025年12月18日环境影响报告全本公示:辽源市禹源塑料制品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日用杂品塑料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信件反馈邮编:136200地址:辽源市建丰路
发布时间: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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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满足“防渗漏、防扬散、防雨淋、防流失、防腐蚀”要求的专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分类标识、规范暂存,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运处置
发布时间: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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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满足“防渗漏、防扬散、防雨淋、防流失、防腐蚀”要求的专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分类标识、规范暂存,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运处置
发布时间: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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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废布袋、废硅藻土、污水站污泥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单独存放,由专人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分类存放于机修间内危险废物暂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理;污水站废活性炭,桶装收集后暂存于污水站内危险废物暂存点
发布时间: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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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发布时间: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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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本项目废润滑油依托化肥厂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加强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体废物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6、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发布时间: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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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土壤及地下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发布时间: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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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项目C:\fakepath\吉林市泳水碳纤维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碳纤维回收再利用项目吉市(经)环建(表)字〔2025〕5号2025年3月12日
发布时间: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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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5日我局拟对吉林市泳水碳纤维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碳纤维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发布时间: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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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项目C:\fakepath\吉林市泳水碳纤维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碳纤维回收再利用项目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市泳水碳纤维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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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后,全部回注(灌)于地下,不外排;地热井筒为封闭井筒,清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用于站内洒水降尘,不外排。2.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焊接烟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发布时间: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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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搅拌和筒仓回收的粉尘同样用于生产。至于废机油、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需暂存于危险废物间,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固体废物储存设施必须遵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及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以确保其具备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的功能。
发布时间: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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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生产加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C:\fakepath\25废旧金属生产铸造制造加工项目批复.pdf吉市(舒)环建(表)字〔2024〕25号2024年12月12日2关于吉林科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发布时间: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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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生产加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5日我局拟对吉林省废旧金属生产铸造制造加工项目(一期工程废旧金属回收再利用生产加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发布时间: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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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生产加工)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29日我局受理废旧金属生产铸造制造加工项目(一期工程废旧金属回收再利用生产加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3日(3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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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废包装袋收集后交由废旧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再利用。净水厂污泥期交由相关公司承包外运处理,进行制砖等综合利用。废机油、化验室废液、化验室废试剂包装瓶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发布时间: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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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废机油、废抹布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六)该项目冬季供暖采用电取暖方式。(七)项目营运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三、认真执行“三同时”和环保验收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发布时间: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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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废机油、废抹布由检修团队带走,不在厂区贮存。(六)该项目冬季供暖采用电取暖方式。(七)项目营运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发布时间: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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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
(六)本项目冬季供暖采用电取暖方式。
三、认真执行“三同时”和环保验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投产使用。
发布时间: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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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
(六)本项目冬季供暖采用电取暖方式。
发布时间: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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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
(六)本项目办公区采暖采用电采暖,生产不用热。
发布时间: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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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
(六)本项目办公区采暖采用电采暖,生产不用热。
三、认真执行“三同时”和环保验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程序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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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合同公示2023年09月08日13:14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碳纤维及其制品环保回收再利用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品目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吉林化工学院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3年09月08日13:1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佳、王丽艳项目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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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0773-2341JLHW0052
招标范围:碳纤维及其制品环保回收再利用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吉林化工学院
开标时间:2023-07-2109:30
公示时间:2023-07-2513:00-2023-07-2823:59
中标结果公告时间:2023-08-0214:08
中标人:长春恒则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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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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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资金已批复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73-2341JLHW0052
招标项目名称:碳纤维及其制品环保回收再利用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吉林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产品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规格备注1热裂解仪1套
发布时间: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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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系统
发布时间: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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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再利用,处理合格后的污染土原位回填。土壤修复面积16575.6㎡,污染土堆体总量为56860.16m3,苯超标地块面积5660㎡,苯超标土方量8303.5m3。2.2 建设地点:吉林市船营区育林村内。
发布时间:202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