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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发布时间: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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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六、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项目应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按相关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台账制度。
发布时间: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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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并将自主验收情况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中填报公示。六、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生态环境部门规定的要求,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
发布时间: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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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与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须公开竣工日期;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须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并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在此基础上,依照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工作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须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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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六、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项目应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按相关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台账制度。
发布时间: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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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发布时间: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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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发布时间: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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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时间: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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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并将自主验收情况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中填报公示。六、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生态环境部门规定的要求,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
发布时间: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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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并将自主验收情况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中填报公示。六、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生态环境部门规定的要求,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
发布时间: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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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并将自主验收情况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中填报公示。六、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生态环境部门规定的要求,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
发布时间: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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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并将自主验收情况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中填报公示。六、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生态环境部门规定的要求,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
发布时间: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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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与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须公开竣工日期;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须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并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在此基础上,依照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工作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须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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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并将环境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竣工环保验收内容。(九)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已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发布时间: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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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并将自主验收情况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中填报公示。七、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发布时间:202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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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并将自主验收情况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中填报公示。七、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发布时间:202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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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并将自主验收情况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中填报公示。七、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发布时间:202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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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上完成环保验收备案的资料。
发布时间:202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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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六、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项目应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按相关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台账制度。
发布时间: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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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项目建设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负责。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发布时间: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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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项目建设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负责。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发布时间: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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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依法依规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邗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项目现场监督管理。六、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他行政许可。
发布时间: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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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并将自主验收情况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中填报公示。七、镇江市润州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相关管理工作,镇江市润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定期抽查。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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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备案、大屯电网各专业要求的并网手续、大屯公司及大屯电网验收及组织召开启委会;(9)项目沉降检测等按国家、地方和行业要求应需配套的检测和观测相关设施的施工。
发布时间: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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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组织开展报告内审等事宜,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完成资料归档。
发布时间: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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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并将自主验收情况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中填报公示。本项目申领排污许可证时,镇江澳盛轻量化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须督促江苏德晴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同步提交排污许可证注销申请。七、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相关管理工作,镇江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定期抽查。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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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检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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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检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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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检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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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六、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项目应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按相关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台账制度。
发布时间: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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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检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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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并将自主验收情况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中填报公示。七、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发布时间: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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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与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须公开竣工日期;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须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并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在此基础上,依照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工作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须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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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检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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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
发布时间: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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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检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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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相关管理办法、技术规范,开展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调试情况的查验、监测,编制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配合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6.服务期:在符合环保验收条件且资料齐全后60工作日内完成环保验收工作(环保验收平台备案完成)。
发布时间: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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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28座。4、缺少环评、排污登记备案:15座。223.52026-10是是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6年09月09日
发布时间: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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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28座。4、缺少环评、排污登记备案:15座。223.52026-10是是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6年09月09日
发布时间: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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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及备案协作技术服务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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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六、盐城市生态环境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该工程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至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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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检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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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检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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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发布时间: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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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项目建设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负责。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发布时间: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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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发布时间: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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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发布时间: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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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检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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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检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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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检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08